理解抽象的经济资产
按:新经济的概念在国内越来越重要,读了《无形经济的崛起(Capitalism Without Capital)》一书后就想着做个小结,并且结合我国国情试图修正书中某些不适用的观点。
伦敦帝国理工学院的 Jonathan Haskel 和 Nesta 智库的 Stian Westlake在《无形经济的崛起(Capitalism Without Capital)》[1]中定义了什么是无形经济,包括其衍生概念无形投资[2]、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概念是相对“有形资产”而言的,即市场中能看得见、可丈量测算或可进入价格折算程序的经济实物,包括工厂或商务楼宇、计算机、工业设备、办公用品等类目。然而本书作者指出,实物投资在现代市场中对经济体的重要性呈下降趋势,同时无形资产显得更加重要。书中列举的无形资产包括设计、研究、软件、品牌管理、组织体系、创新、规则等等,是现代经济和会计经验暂时无法理论化或计量的资产类型,但无形资产及其构成的无形经济已经、并将持续产生重大影响。
1 现代经济学的“漏洞”
本书作者引用了一系列缜密研究,结合自己的计算结果,证明无形资产投资呈增长态势。研究显示,美国在 1948 年的无形资产投资约占非农业产值 4% 的比重,到了 2007 年这一比重增长到 14%,而同期的有形资产投资比重在 11% 左右波动。作者还进行了一项案例估算,微软公司有形资产[3]只占其市值 1% 的比重,更为重要的是微软工程师的专业知识、计算机代码、组织结构体系和用户网络。
以上两组数据中,交叉影响的概念有三个,分别是无形资产、有形资产和整体经济(或整体市场)。可以看出,与有形资产相比,无形资产已切实在整体经济市场中产生了影响,同时也对拥有无形资产或与无形资产相关联的市场主体产生了影响。而经济和市场相关的机制体制却较为滞后,例如审计和统计的规则未能构建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测算体系,导致无形资产在整体经济市场中的重要性被广泛忽略。
2 理解无形资产
本书作者不仅建议改进无形资产的统计和审计方法,还对无形资产本身进行了拆解和剖析,认为无形资产包括数据类资产、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企业效率和商誉等三大类[4]。本书还认为,无形资产本身具有明显的特点,包括可规模扩展、收益外溢、沉没成本较高和资产间的协同性。
资产可扩展是指企业投入较低的成本,利用其生产或权属的资产推动资产升值。而相对于有形资产同一时间只能存在于一处,无形资产同一时间可在多处使用,所以无形资产的扩展可以发展得更快并且能形成更大的规模。书中还提出,网络效应可以进一步提高无形资产的扩展性,即资产的规模效应可以创造更多的额外价值。参考滴滴的司机网络、Airbnb 的房东网络和微信的用户网络。
无形资产的收益会产生外溢。承认财产私有是市场经济的形成基础,但当前对无形资产的权属界定存在系统性难题。有形资产的权属可纳入物权规则范畴,并且保护措施比较全面,例如通过安防系统和安保队伍保护生产设备。无形资产虽可纳入知识产权、著作权、版权等范畴讨论权属问题,但各国目前在这方面的进展是缓慢的,其间还需考虑无形资产的可版权性、行使权利的权利之限制、所有权交易等基础性概念。例如商业创意、游戏玩法等内容,企业难以通过有效措施防止市场利用甚至窃取这部分无形资产,此时便会产生收益外溢。典型案例可参考Windows 和苹果操作系统、安卓和 IOS 操作系统。
无形资产的沉没成本比较突出。正如企业对有形资产的投入可能会达不到商业收益预期,例如投资引进生产设备组建全新的生产线。有形资产如果投资失利,可通过交易市场将设备折价出售,扣除折算价格后计算沉没成本。而企业对无形资产的投资一旦面临失败的结果,其沉没成本约等于全部投资。一是因为无形资产目前还缺少统一的市场标准,难以通过自由交易产生流通;二是因为无形资产通常具有明显的“定制化”特点,仅限于某个或某些行业内特定企业可使用,明显区别于机床、键盘、办公桌等有形资产可适用于大部分企业。
无形资产间可以充分协同,经过组合、配置后可以产生更高的价值。相较于有形资产间的协同(例如公交车和车站),无形资产的使用成本更低、创意整合的效率更高,这个特点在信息技术产业更为突出。例如当前的数字化转型,狭义上包括数字化工具(数据库、软件、云平台等)的研发和组织架构的对应调整,数字化工具和组织架构这两类无形资产与计算机、移动电子设备等有形资产便产生了协同效应,共同实现了组织的数字化运作目的。
3 新型基础建设
2020 年,中央和国务院提出了“两新一重”战略,新基建成为当前基础建设的重点。本书围绕无形经济的基础建设进行了讨论,并将标准、规则、制度、框架和规范列入了无形经济基础建设的范畴,向政策制定者提供了推动无形经济稳定增长的部分建议。例如书中提到,企业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有形资产(建筑和土地等),而无形资产(专利、构思精妙的操作流程,及品牌等)则往往只适用于开发这一资产的企业[5]。这些内容可在市场要素的概念内进一步思考。能够被市场高大规模复用是市场要素的重要特点之一,但除了要素本身需要具备复用特点,还要有适配的、可交易流通的市场机制和市场平台,要素才能可能成为要素。中央在 2020 年出台了《关于构架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首次将数据明确列为第五大市场要素。但是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各领域绝大部分数据在党政机关的数据库甚至文件档案中,并未进入市场流通;数据流通市场尚未形成;促进数据流通市场形成的数据流通机制也未出台;IDC 等有形基础建设还比较少,建设难度较大、建设成本较高。
书中提出,(无形经济)网络的构建有赖于政府部门施以援手[6]。这一点可纳入产业政策的概念讨论。林毅夫和张维迎两位学者曾在 2018 年围绕产业政策进行了辩论,也让学界更为全面、深入地了解的产业政策的内容和构成。除了网络这样的无形资产外,保障包括制度、规范、框架等综合抽象因素在内的无形资产,从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其作用比税收优惠、项目奖励、投资奖励等产业政策更有利于产业(而非某些企业主体)发展。
由无形经济的基础建设延伸,书中提出无形经济的兴起将会推动金融体系架构的重大变革、促进企业无形资产投资便利化[7]。这个假设目前来看不存在方向性的错误,但是会产生一个新的问题,即无形经济或资产的估值问题。由于缺乏市场机制,无形经济及其构成的市场难以形成统一的价值标准,当前只能采用主观评价的方式进行模糊估值。可以部分参考创新政策评估的方法,构建通用的评价体系框架、细分评价维度和评价指标,并在评估过程中不断讨论、调整和优化[8]。
4 信用问题
书中延伸提出了一个更为抽象的概念——信任。信任,即社会学家所说的社会资本,即社会人际关系的强度、数量和质量。人与人之间和企业间的信任是无形资产投资的重要前提条件。首先,人际的信任可促成社会交流,继而创造协同效应。其次,信任有助于提高无形资产投资规则的确定性。高信任度和高社会资本水平有利于各方就规则达成稳定共识,稳定共识反过来又能提高规则的可靠性[9]。在信任对经济或社会发展产生作用前,首先要讨论信任(或信用)的产生问题。信用是一个极为抽象的概念,它的产生过程可以简化为:A基于 B 以往的关联历史行为,寻找 B 相关联决策的历史规律,构建 B 相关联行为模型,得出 B 此时的信用状态,再综合其他实时因素或基础资料/信息,综合推测 B 以后在关联事件上会采取的行为,并评估其风险程度。
上面这个流程是信用产生过程的简化版,比较静态并且只是考虑了单向信息、单次作用产生结果的过程。提升到整个社会层面考虑,其交错信息更为复杂。但值得思考的是,书中提出的无形经济基础建设,讨论方向是如何使用信用以及信用推动无形经济发展的作用,而当前比较复杂的现实问题是如何保证信用能够自然产生。所谓的自然产生,是指在相对完整的制度、规则和框架下,整体经济市场可以用较低的成本、较高的效率将某市场单位的历史行为转换为格式化数据,按实际、通用的规则分析后得出相关结论,并以分析结论为基础构建信用模型,辅以后续数据不断验证、调整、优化或重构,最终能够实时、自动地获取某单位的信用状态。进一步思考,如果实现了上述信用状态的自然产生,在信用状态和信用使用之间还缺少一个环节,即“信用的声明”,即:使某市场单位的信用状态在一定范围内被实时知晓、被公共意志所接受或认可。
5 对书中论断的质疑
书中某些论断还有存疑之处,尤其是在中国市场经济当前环境下思考。书中提出,在雇工、辞工限制较多的国家,有形资产投资规模较大,而无形资产投资规模较小[10]。给出的理由是” 如果聘用、管理员工让人头疼,那么企业则可能会转而投资机器设备”。但在中国当前市场环境下,企业辞工的原因可能并不只是因为员工管理的难度。如果公司管理的价值观本身存在廉价用工倾向,并且市场劳动力供应充足,那对机器等有形资产的投资会更少。
书中详细阐述了从数据到信息、知识的转换流程,并提出原始数据是指未经处理、格式化或转换处理,尚无法用于分析的数据。转换数据则为已经经过清理、格式化和/或结构化处理,适于某种数据分析的数据。信息可看作转换数据。知识则定义为有据可循的信息间关联所形成的条理化认知[11]。此处存疑的是作者认为“转换数据 = 信息”。数据确实承载了信息,但是数据并不是信息本身,数据本身没有价值,即使是经过清理、格式化、结构化的转换数据。数据需要经过分析才能产生并呈现信息。本质上,转换数据可以称为“半成品”信息。
书中提出,政府部门应当鼓励发展新型的债务融资模式、推动知识产权(可以附着产权的无形资产)担保借贷的便利化[12]。这种表述过于抽象和模糊,实际上不利于推动公共治理进步或者改良商业实践。本质上,作者在此处还是认为无形资产可以折价,并通过折价结果进行担保借贷,从而实现债权融资。而实际上,无形资产是难以作为实物进行折价计算的,此处提到的债权融资设想从根本上难以成立。但是,如果通过适用的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折算为“信用”,跳过价格折算和等值担保两个环节,直接从信用层面评估债务偿还的风险,是否可以将无形资产列入信用担保范畴讨论债权融资?这个假设方向更利于措施落地,并且更适用于无形资产占公司总资产比重较大的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而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正是长期面临债权融资难题的市场主体。
注释
[1]Jonathan Haskel, Stian Westlake. 无形经济的崛起 [M]. 北京: 中信出版社,2020.4.
[2]Intangible Investment.
[3]Physical Assets
[4]Jonathan Haskel, Stian Westlake. 无形经济的崛起 [M]. 北京: 中信出版社,2020.4:32.
[5]Jonathan Haskel, Stian Westlake. 无形经济的崛起 [M]. 北京: 中信出版社,2020.4:57.
[6]Jonathan Haskel, Stian Westlake. 无形经济的崛起 [M]. 北京: 中信出版社,2020.4:172.
[7]Jonathan Haskel, Stian Westlake. 无形经济的崛起 [M]. 北京: 中信出版社,2020.4:195.
[8]可参考:王再进. 中国科技创新政策评估研究:政策的价值取向、评估框架和指标[M].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2019.4.
[9]Jonathan Haskel, Stian Westlake. 无形经济的崛起 [M]. 北京: 中信出版社,2020.4:140141.
[10]Jonathan Haskel, Stian Westlake. 无形经济的崛起 [M]. 北京: 中信出版社,2020.4:21.
[11]Jonathan Haskel, Stian Westlake. 无形经济的崛起 [M]. 北京: 中信出版社,2020.4:52.
[12]Jonathan Haskel, Stian Westlake. 无形经济的崛起 [M]. 北京: 中信出版社,2020.4:203.